化妝品標簽的形式在進行使用的過程中可以直接印刷或者是粘貼在產品的容器上的標簽,其小包裝內可以放置說明性材料。
化妝品標簽的基本原則
1. 標簽內容應簡單明了,通俗易懂,科學正確。
2. 應如實介紹產品,不應有誇大和虛假的宣傳內容,不應使用醫療用語,或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
化妝品標簽的基本要求
1. 標簽不得在流通環節中奕得模糊甚至脫落;
2. 必須使用規範的漢字;
3. 進口化妝品應同時使用規範的漢字標注各項內容;
4. 應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化妝品標簽標注內容
產品名稱
1. 應使用標準名稱,或反映化妝品真實屬性的簡明、易懂的名稱。
2. 使用新創名稱時,必須同時使用化妝品分類規定的名稱,反映其真實屬性。
3. 製造者的名稱、地址;
4. 內裝量(淨含量);
5. 日期標注;
化妝品標簽標注方式
①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②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
化妝品標簽在進行使用時需要標注企業生產許可證號、衛生許可證號、產品標準號,進口化妝品應標明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證批準文號,特殊用途化妝品還須標注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批準文號。
化妝品標簽在必要的時候應該標明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會在標簽上標示警告和注意事項,必要時應注明滿足保質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儲存條件。 |